據了解,受害婦人年近40歲,2個孩子都就讀國小,她上個月在臉書上傳她被前夫(42歲) 打得鼻青臉腫的照片,並表示早在1年前就已離婚,但前夫以會影響孩子心理、還可能影響共營的火鍋店為由,要她不得聲張,繼續住在家裡照顧孩子,她隱忍一年多,但前夫限制她的交友自由,甚至到她的男友公司騷擾、恐嚇、打人。
婦人說,上月13日,前夫把她打得鼻青臉腫、嘴唇破裂,強迫她交出手機密碼,把她跟男友的傳訊畫面截圖後,四處傳給她的親友,並大罵親友們,揚言不惜玉石俱焚。
臉書揭惡行獲家暴保護令 男友遭刺傷
婦人表示,當下她決定不再忍氣吞聲,拍照上傳臉書,把一切公開,沒想到,本月14日深夜,前夫在斗六市她的住處旁埋伏,等她男友夜間開車抵達時,持水果刀從她男友後方刺去,男友機警一把抓住刀身,右手虎口被割開10公分,雙方掙扎扭打,前夫不敵被摔倒在地才離去。她深夜和男友到派出所報警,並調閱社區監視器,告前夫涉嫌殺人未遂罪。
婦人指出,她和男友報警時,警方當場沒開三聯單給她,隔了二天,她到派出所主動索討,警方才開三聯單給她,而她到現在也沒做筆錄,她擔心警方可能會吃案,自己的人身安全沒保障,現在都隨身帶著防狼噴霧器,想到未來可能還要面對前夫的糾纏,心裡害怕又無奈。
《蘋果》試著撥打電話向婦人的前夫聯絡查證,但電話有通未接,最後轉入語音信箱,無法取得婦人前夫的回應。
婦控未開三聯單 警駁:絕無吃案
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李仁表示,本案已由派出所受理偵辦,婦人報案當下未開三聯單給她,是因為涉案雙方的身分都已釐清,沒有任何的模糊,依規定警方可以不用開三聯單,但若婦人要求,警方還是會補開三聯單。(寶智華/雲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