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一名沈姓產婦前年在知名禾馨婦幼診所剖腹生產,男嬰竟一出生就右手骨折、頭血腫,沈女怒告禾馨與接生的婦產科名醫烏恩慈,共求償230萬元,但禾馨辯稱沈女體重100公斤屬肥胖母體,男嬰又是重達4162公克的巨嬰,出生時遭沈女腹部肥厚脂肪擠壓,為避免窒息而使用真空吸引器拉出才受傷。台北地院認定禾馨與烏恩慈都無醫療疏失,判免賠。
判決指出,沈女2019年7月21日上午在禾馨進行剖腹產手術,男嬰一出生就呼吸急促,頭部與手臂腫脹,診斷後發現有右側手臂肱骨幹閉鎖性骨折、頭血腫,沈女自己也因為產後傷口癒合不良,同年8月8日住院治療4天,事後代兒提告求償醫療費、慰撫金共180萬元,自己另求償50萬元,合計230萬元。
禾馨與烏恩慈辯稱,男嬰出生時的呼吸急促症狀,是因為採剖腹產而有肺部羊水無法充分排出情形;又沈女生產時體重達100公斤,進行剖腹產時,腹部肥厚的脂肪層造成擠壓,加上男嬰重達4162公克、符合醫學上「巨嬰」定義,只能使用真空吸引器拉出子宮,過程中造成頭皮血腫、手部骨折等,並無醫療疏失。
台北地院根據醫審會鑑定沈女產前BMI指數達32.3,而產婦BMI指數大於30即會延長手術時間、增加新生兒併發症,若新生兒又體重超過4000克,就會造成肩難產、臂神經叢損傷或骨折等產傷風險,剖腹產已是減少產傷的方式,因此認定禾馨與烏恩慈無疏失,駁回沈女求償。可上訴。(李奕緯/台北報導)